社保異地轉出
2017-11-23
服務對象: 員工 企業HR
服務范圍: 北京
受理地點: 員工所在業務部
受理時間: 社保業務期內(全月)
辦理周期: 1個月
辦理條件:
1、社會保險已停繳;
2、外省市社會保險已正常繳納。
所需材料:
以朝陽區為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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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種類 |
材料名稱 |
材料要求 |
蓋章要求 |
提交份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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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至外省 |
1、《北京市社會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轉出申請》 |
原件 |
加蓋公章 |
一式一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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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|
復印件 |
加蓋公章 |
一式一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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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《北京市社會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轉出個人委托書》 |
原件 |
加蓋公章 |
一式一份 |
社保繳納在外企大庫員工,表格內需企業蓋章處,所在商社不必加蓋公章,由FESCO蓋章,單立戶員工需由所在商社加蓋公章。
下載表格:
北京市社會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轉出個人委托書(新版).doc
辦理流程:
1、員工離職在異地正常參保后,本人聯系FESCO所屬業務部申請辦理社保異地轉出(可轉出險種包括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),提交相關辦理材料;
2、FESCO經辦人員前往各區縣社保中心辦理異地轉出申報;
3、各區縣社保中心受理后打印《參保繳費憑證》,員工持此憑證至外省市參保社保中心辦理接收手續。
溫馨提示:
1、由于北京市各區縣社保中心要求的材料略有區別,以上材料僅以在朝陽區參保為例,實際辦理中以各區縣社會中心要求為準;
2、辦理社保異地轉移時請先與接收地社保中心確認能否接收醫療保險,如不能接收則只申請辦理養老保險轉移;
3、所有材料務必使用黑筆填寫。